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者、自由职业者,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以及失业人员。
2、外地户籍人员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市区的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社会保障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3、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联系单》(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建立个人档案人员除外)。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点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参保条件:
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及社会保险参保申报手续(简称用工参保手续)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申报期内,到单位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手续。
2.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于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3.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按社保业务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并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对用人单位申报登记材料如有疑问,可根据劳动监察及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办理。
办理地点: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十梓街548号
电话:65216043
办理费用:免费
单位参保缴费比例: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2%
3、职工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5%,个人缴费比例0.5%
4、职工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行业确定(分0.5-2%三档),个人不缴费
5、职工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缴费
注:2016年度苏州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2697~26029元;
(职工)个人参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8%
医疗保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