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最新政策: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旧政策:
1、本市人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两张(白底,规格:48 MM×33MM)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2、
3、
1、本人亲自到带齐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办理
2、护照用的照片需到公安局设在苏州行政中心的出入境管理处照,有效期5年,照相费用为40元,复印户口和身份证需要1元
3、在出入境管理处,需填写《护照申请审批表》,注意要简历和工作单位的职务要写清楚,简历须写上教育背景;但是不可以从网上下载后,用电脑打印,只可以手写
4、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再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制证
5、
1、地址: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电话:0512-68661471
3、费用:首次申请护照200元,但不包括其他费用(如照相);换发200元,补发200元,加注20元
4、办理时限: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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