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证遗失后,可到报考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办
1、申请人补办前1个月在省、市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原证件作废声明(报刊原件),内容包括姓名、级别、类别、《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和发证日期等
2、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实原件)
3、近期2寸免冠素底正面半身照片1张
4、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5、《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三份)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书遗失证明,经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县、区卫生局)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申请→接收→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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