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首次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6、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证明
7、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变更注册: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
1、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备注:
(1)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发出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2)不属于徐克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3、审查
4、是否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的做出准予许可的书面表决,否则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已发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苏州市卫计委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
电话:0512-65226855
办理时限:10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