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游证语种变更
2、导游证遗失
3、导游证损坏
因语种变更办理换发导游证: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语种变更”宇样,(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字填写或电子表格填写打印);
2、《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3、交回导游证原件变更换发。
遗失补发导游证: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份,须注明“遗失补发”字样(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字填写或电子表格填写打印);
2、遗失登报的报纸原件(要求报纸整版);
3、个人遗失证件情况说明及旅行社开具的证件遗失证明; 注:遗失登报要求在《中国旅游报》、《华东旅游报》等省级以上报纸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 (内容包括单位、姓名、导游证背面的卡号、导游证号), 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1个月后,持上述材料办理补发导游证手续。
导游证损坏申请换发: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二份,须注明“损坏换发”字样(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字填写或电子表格填写打印);
2、《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3、交导游证原件变更换发。
1、备齐申请导游证等相关手续材料,并将导游管理系统所需的电子信息汇总后,提交苏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不齐全不予受理,告之一次性补齐)。
2、苏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处自收到齐全的申请资料后,经核实出具受理通知单,将电子信息通过《导游人员管理系统》上传省旅游局审核(正常情况下省旅游局审核时间大约需10个工作日)。
3、江苏省旅游局审核批准后,由苏州市旅游局质量监督处当日制作IC卡并通知领取。
苏州市旅游局
地址:苏州市十全街345号
咨询电话:0512-65291674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导游证工本费4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