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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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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证办理指南

公证范围

1、证书(执照)类

2、赠与合同

3、遗嘱

4、无犯罪记录

5、委托

6、声明

7、亲属关系

8、经历

9、继承

10、婚姻状况

11、法人授权书

12、抵押借款合同

13、保全证据

14、出生

公证材料

1、合同

2、证书类(执照)和委托

3、遗嘱和继承

4、无犯罪记录和声明

5、亲属关系和经历

6、婚姻状况和出生

7、法人授权书和保全证据

公证流程

一:到本处的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号票,在等候区等待叫号。

二:根据叫号系统显示,到相应的窗口或公证室咨询或办理公证。本处公证员会根据你的申请要求,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三: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会收存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你所申请的公证事项让你填写、签署相关表格、文件。

四:承办公证员受理完毕后,交给你《受理通知单》和《收费通知单》,然后你到收费处缴费并领取缴费发票。

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受理通知单,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温馨提示

申办公证时,当事人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缴纳公证费用。

如果当事人是企事业法人,办理任何公证均应提交体现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在境内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在境外的人员应提交护照及境外身份证件以及出国前的注销户口证明。

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按照公证处要求,提交与申办公证事项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

无论在境内或在境外的申请人,除了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不得委托他人申办外,其他公证均可委托他人前来申办,但应出具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公证处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

总部接待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6号新创大厦6楼

市区接待地址:姑苏区十梓街429号市司法局1楼西

24小时语音咨询电话:0512-68257758

联系电话 :0512-68083871

联系邮箱:szsgzc@szsgzc.com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业务办理请于下班前半小时取号。

周六值班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周六仅开放狮山路总部,继承公证仅在周一至周五受理。

办证费用

公证机构按国家统一规定收取公证费并开具收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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