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等省市在江苏省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流动人口(已经办理暂住登记)异地换领和补领身份证。
注: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伪造、买卖、冒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的;在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形不予受理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2、少数民族文字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已于2016年12月28日启动,主要涉及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4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吉林、四川、青海等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江苏省内的常住户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在苏州县区居住并已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需要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的。
不办理情况:
1、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
2、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并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过伪造、买卖、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记录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1、异地受理
申请人本人持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申请人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已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的,凭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申请换领的,应交验原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人员,按规定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
2、信息采集缴费
通过审核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完成申请手续。
3、原籍审核签发
受理信息将通过全国系统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签发。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因申请人信息差错、身份无法核实等不予审核签发的,异地受理点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工本费,申请人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4、异地制作发放
受理信息经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由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和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件。
1、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解放东路117号
咨询电话: 65216457
2、虎丘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科普路50号
咨询电话: 68753056
3、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塔韵路179号
咨询电话: 66352812
4、相城公安分局渭塘派出所
地址:渭塘镇渭中路10号
咨询电话: 65993110
5、常熟市公安局服装城派出所
地址:商城中路9号
咨询电话: 52743450
6、张家港市政服务中心
地址:人民中路5号
咨询电话: 56791206
7、昆山市公安局吴淞江派出所
地址:玉山镇锦淞路398号
咨询电话: 57995752
8、吴江区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地址:松陵镇秀湖东路110号
咨询电话: 63461052
9、太仓市公安局沙溪派出所
地址:沙溪镇长寿北路9号
咨询电话: 53220234
10、度假区公安分局光福派出所
地址:光福镇宝泉路2号
咨询电话: 66952581
11、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
地址:翠园路151号
咨询电话: 66680148
注:其他派出所或网点是不受理异地身份证补换领的,只能在以上规定的11个地点办理。
办理费用:申请人在异地办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时按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工本费收取标准不变,换领每张20元,补领每张40元,不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